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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院用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2019-03-25
    作为我国化工行业的明星企业,大化集团等九家公司破产重整案备受关注。大连中院自受理重整案以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导重整程序有条不紊地推进,指导监督管理人依法履职,公开、公平、公正地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参加此次会议的债权人达到872家,占全体债权人总数的95.19%,列席会议的有大化集团等九家公司的管理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代表等。
    会上,管理人作了阶段性工作报告,并对重整计划草案作出说明,债权人对债券表进行了核查,在完成上述议程后,与会872家有表决全的债权人分别按有财产担保债权组、税款债券组合普通债权组,以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此外,大化集团等九家公司职工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及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根据破产法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标准的有关规定,大化集团等九家公司各表决祖军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已获通过。
    当日,大化集团及管理人向大连中院正式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重整计划。鉴于重整计划草案已经各表决组表决通过,为争取早日实现大化集团等九家公司脱困重生,大连中院已于近日作出裁定,批准大化集团等九家公司重整计划,这标志着这大化集团等九家公司重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进入了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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