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特许经营
英舜可接受政府或投资参与者的委托,指派律师为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立项及主体资格审查、招标程序、订立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移交或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
英舜律师可在下列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活动中提供非诉法律服务: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项目;
(六)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注:各地可以实施特许经营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范围应执行当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规定。)